征兵工作是部队各项建设的基础工程、源头工程,是一项系统性、经常性、广泛性的工作,关系到国之安危、民之安乐,但在今天征兵工作情况看,仍存在当兵冷、征兵难等问题亟需引起重视。

一是征兵工作机制尚待完善。首先,相关法律法规较为滞后。以《征兵工作条例》为例,该条例于1985年制定、2001年修订,已经不能适应现行征兵形势的发展变化。再如2016年国务院出台的《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》中明确,要把“拒绝、逃避兵役”行为列入严重失信行为,并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、乘坐飞机、乘坐高铁等级列车和席次、旅游度假、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惩戒措施。但是对于如何认定“逃避兵役”行为缺少明确的规定,影响了政策的落实效果。其次,征兵工作机制有待完善。征兵工作包括征兵宣传、身体检查、政治审核、定兵送兵、学籍保留、费用补偿、跟踪调查等多个环节,这些环节涉及多个部门,但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不够,导致征兵工作组织协调难、推进落实难。据莒南县公安局反映,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推进,人口出现大量流动,许多应征青年本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,存在 “有户无人、人户分离”的情况,由于异地违法犯罪信息交流不畅,制度不健全,导致政治考核工作人员在信息库中只能查到在逃人员信息,其他犯罪信息很难获取,致使公安部门很难掌握应征者的现实表现。

二是适龄青年参军热情下降。一方面,国防观念淡薄。近年来,作为家庭独生子女的适龄青年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趋多样化、多元化,“参军入伍、保家卫国”“一人参军、全家光荣”等思想有所退化,国民国防观念愈发薄弱,适龄青年为国参军的热情明显下降。另一方面,退伍安置吸引力不够。随着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》的修改,不分农村城镇,士官需要服役满十二年才安排工作,并且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一,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各地也不同,大部分人都要面临“二次就业、二次选择”。以莒南县为例,虽然退伍安置力度很大,事业编制已达到60%,但大多是乡镇事业编制,发展空间受限制,每年安置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退伍也只有26个,安置比例较小,并且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只有15277元,而经济发达地区目前都接近10万元。

三是国防宣传教育不够深入。宣传工作作为征兵工作的重要一环,对国民了解征兵政策、激发参军热情、营造舆论氛围具有重要意义,但是当前部分地区征兵宣传工作做的不够,规范性和引导力有待进一步提升。一是在宣传内容上,部分地区的宣传内容过于“低俗化”“功利化”,更多的强调参军入伍的前途账、经济账、阅历账等内容,不能充分显现出依法服兵役的主基调,无法有效激发适龄青年的爱国之情、报国之志、忧国之心。二是在宣传形式上,方式方法创新不够,军地联动作用发挥的不够,进而导致宣传效果甚微。三是在宣传时间上,部分地区依然只是开展一年两次的阶段性、阵雨式集中宣传,“忙忙碌碌一阵子,冷冷清清大半年”的宣传现象仍未消除,不能做到征兵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。

四是高素质兵员征集难。高学历、高素质的人才是实现我国国防现代化、信息化的重要保证。近几年我国不断加大高素质兵员征集力度,各地也纷纷推出公务员招录、享受升学或转专业、资助学费等优惠政策,吸引大量大学生穿上军装、走进军营,但高学历高素质兵员征集难问题仍未破解。虽然大学生兵员征集比例连年攀升,缓解了大学生就业压力,提升了兵员征集质量,但依然存在专科多、本科少,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多、应届毕业生少,普通院校学生多、“211”“985”院校学生少的现象,真正的高学历高素质兵员仍较为短缺。以莒南县为例,2021年下半年,全县征集大学毕业生新兵80人,但高职高专占比70%、本科生仅占30%。

为此,建议:

一是强化征兵宣传教育。常态化开展征兵宣传工作,结合悬挂“光荣之家”牌匾、送立功受奖喜报,深入挖掘、大力宣传拥军优属、爱国固边、建功军营等先进典型,推动征兵宣传由阶段性密集宣传转为经常性常态融入。

二是提高军人安置待遇。进一步完善出台“看得见、摸得着、够实惠”的优惠政策,提高军人待遇,吸引高学历高素质的大学生长期扎根军营。

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。健全配套政策制度,提升征兵工作效率,确保征兵任务能够逐级落实、共同推进。